2011年12月1日起,沼气工程规模要按照新的分类标准划分,即沼气工程规模要按照日产气量、厌氧消化装置容积和配套系统等进行划分,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4种。
《沼气工程规模分类》(NY/667-2011)是2011年9月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发布的,代替原有的《沼气工程规模分类》(NY/667-2003)于当年12月1日实施。
新 的沼气工程规模分类标准指出,日产沼气量与厌氧消化装置总体容积为必要的沼气工程规模分类指标,厌氧消化装置单体容积和配套系统为选用指标。沼气工程规模 分类时,必须同时采用二项必要指标和二项选用指标中的任意一项指标加以界定。标准还规定,日产沼气量和厌氧消化装置总体容积中的其中一项指标超过上一规模 的指标时,取其中的低值作为规模分类依据。
2011年9月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发布的193项农业行业标准中还包括《沼肥使用技术规范》(NY/T2065-2011),该标准与《沼气工程规模分类》(NY/667-2011)同时实施。
2011年12月1日起,沼气工程规模要按照新的分类标准划分,即沼气工程规模要按照日产气量、厌氧消化装置容积和配套系统等进行划分